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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公車上,沒有下雨的日子,很難得看到我搭公車。只是今天早上出門,東西忘了帶不說,連鑰匙都丟在桌上,所以在我踩著輕快的腳步,以為時間算的剛剛好時,赫然發現心頭一顫,鑰匙就被遺忘了。忘記一把鑰匙,可以選擇搭公車代步,可是要遺忘一個人,好像沒這麼快,不是短時間可以找到東西代替。雖然,我不想刻意去想這件事情,還是被打了回票。也許,問題的逃避,不適用另外一個問題來搪塞,而是要冷靜的想一想,還有沒有可以的想像空間。

我覺得自己傻,常常做些讓自己錯誤的事。書上說,很多人花了95%的時間,在回憶過去。如果嚴格歸類,我想我離這種人不遠,只是在現實的生活中,我也盡力的不讓自己備受忽略。回家洗澡時,我又後悔了自己的輕率之舉。我想說,我珍惜過了重視過了,但是丟給人的訊息不回,很沒有出息的期待,最後換到了失望時,該是讓自己好好醒醒之刻。我沒有做錯,我錯的只是認為,自己對你很重要,所以我錯了!我對你如羽毛一般的輕,惹的你打噴嚏,不過你用這種冷漠對待我,我也會在某一天會這種冷漠對待你,那是必然的,那是肯定的,因為傷人的方法不只一種,而默默的忽略是我最厭惡的一種方式。

回家公車上,旁邊是剛下課的高中生,充滿了青春和活力。自從,那天廣播訪問完後,我就在重拾自己的赤子之心。我不認為,長大後失去那些東西是理所當然。我們當然會失去,年輕的逞強,還是太過激進的態度,會給自己帶來太多不必要的困擾,阻礙自己成長的,隨著長大後的成熟,也層層剝落於不同的時間軸。但是,赤子之心這個東西,卻是寶貴。不論你們是否否認,我心中仍然留著對於孩童時代,那種可以輕鬆表現的天真,感到好奇且羨慕。所以我在很多的地方,留下一點點可供日後參考用的證據,證明我還是一樣,雖然有點改變,且那改變是驚天動地。

今天出門時,弄丟了一支雨傘。沒有下雨,我不看天氣預報,憑著感覺出門,已是我改不了的習慣。所以天氣變冷了,我仍是短袖一件。天氣變熱了,裡頭的衛生衣還是捨不得脫。那把雨傘很便宜,五十元便利商店隨處可買,你也買過,經不起一點風一點折,傘架很快就露出疲態。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,傘就不見了!在恐怖文學下課弄丟,還是下午三小時精神奕奕的貨幣銀行學,總之我到圖書館借書後,傘就不見了。對於傘的不見,我心中沒有很大的失望,東西總是會不見的,以各種不同的理由藉口,而隱退在城市的光痕中。那,遺失的人呢?我不想解了,根本無解,以數學的申論題來說,不是無解就是無意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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