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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出,為一個人付出,可以到什麼程度?

父親的事情發生後,三個月來,從剛開始的什麼事情都不懂,第一次的法院,第一次的調公文,第一次的申請法扶,第一次和銀行談判,第一次和書記官通電話,每一個第一次,都讓我驚喜。看著自己的日誌裡面,交代每天發生的事情,交代今天和銀行談了哪些內容,我的三個月,有著太多的聲音需要聆聽,有太多的謎團需要釐清,還有些時候需要武裝自己。9月底時,我關在房間裡,看著桌上的收據,目眶濕了。當時我覺得還要持續多久?我有辦法可以面對嗎?我做的還不夠多嗎?可是要更多,我給的起嗎?

當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,夏天結束,秋天來了。每當我在系館內移動,但就是沒有踏進圖書館半步時,我就覺得難過。當我看著身邊的同學,已經超前我了,我仍在這個漩渦裡打轉時,我就會問自己一句「這樣的付出值得嗎?」。我背離了原本規劃好的軌跡,開始沒有方向的移動,小行星偏離了軌道,沒有引力的束縛,他開始移動,移動可能帶來重生,也可能帶來毀滅。當我看著窗外的陽光這麼亮眼,看著天上的白雲自由自在的飄,我的身體卻被釘立於此,除了這裡以外,我都去不了。

3個月,我的生活就像無印良品時代,光良獨唱的「想飛越」,歌詞中寫著:

「我想要飛 無愧的那一種感覺

從前的難以妥協 如今卻放太寬的界線

能不能讓我 飛越自己昨天那道地平線

我想要飛 飛向更遠」

飛鳥在黃昏時歸巢,在飛的人有天也要回到地面,可是不能飛的人呢?如果他被現實限制住了,根本就沒有飛的自由,他要如何?我獨自想起這些事情的時候會難過,但我從來都不說,因為痛苦說出來了,只會更痛苦,說出來後只讓會愛你的人痛苦,我愛我的家人,所以有些話我不說,寧願用微笑去面對他們,也不想留任何的眼淚在面前。如果你知道了你為了誰可以付出一切,那你就要心甘情願的接受,所有的快樂和悲傷。

沒有任何人註定會是孑然一身的,母親付出了一身的力氣把你生出,也付出了一輩子的心血把我們養大。父親付出了一輩子的時間,把他自己貢獻給家人子女。付出,不是決定於你個人的身分,而是你所珍惜重視的,價值。我曾經付出過,這句話我留給了20年後的自己,如果他還活著,他會慶幸曾經他付出過,因為那讓他成長,也讓他更看清楚自己珍惜的寶貝,是家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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