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mage.php.jpg 馬汀‧米勒(2010)。紐約好精靈。台北市:麥田。


哪裡好精靈?他們簡直壞透了,如果我有海瑟和莫莉格這種朋友,我大概會一眼瞬間使出後旋踢斷頭,杜絕一切後患。這兩隻小精靈真是從地獄來的,雖然他們祖籍是在英格蘭,但他們簡直是trouble maker,瞧瞧丁尼被海瑟弄的有多慘,雖說丁尼本來就是個色情的胖子,整天只會電話性愛和拉一手無敵可怕的小提琴,但絕對不會比遇到海瑟還慘。凱麗和莫莉格就稍稍好一點,畢竟凱麗罹患的病症已經讓她夠淒慘了,莫莉格也無法落井下石。

這對在蘇格蘭犯下大錯的精靈,時為朋友時為敵人,互相吐槽,更甚時還要大打一架,甚至招惹了其他種族的精靈,引發一場精靈大戰,只能說離我遠一點,我才不要認識他們呢。

看「紐約好精靈」時,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會把哈利波特的多比套用在所有精靈身上,大概是因為多比也是個惹麻煩又愛多管閒事的地精,很不自覺的就會聯想在一塊。小說中,海瑟和莫莉格因為扯下精靈旗擤鼻涕,因而必須離開故鄉,來到紐約後又不安份的騷擾人類,接著又為了一把小提琴和一束罌粟花,把紐約的精靈社會搞的暈頭轉向。除了精靈本身有問題外,又剛好遇到幽靈強靈在尋找他的吉他,以及另一場精靈大戰又將展開。書中最不可思議的就是,一把小提琴拯救全世界(至少是精靈),總算知道音樂有多強大的魔力了。

讓人覺得可愛的,莫過於丁尼和海瑟間的對話。老實說,丁尼的個性真的很討人厭,胖(有歧視意味?)、沒有同情心,然後整天就是電話性愛或是喝酒,房租也付不出來,可憐到需要精靈去幫他搶銀行付房租,真的很可悲。甚至連追個女生,都要精靈幫忙,要是我才不幫呢。偏偏遇上自我感覺超良好的海瑟,自稱是小提琴手,兩人間不入流的對話,明擺在眼前時真的不由得噗哧一笑。作者用了幽默詼諧的方式,藉由精靈的觀察和體會,去諷刺我們實際生活多麼的糟蹋時間和無意義,真的很有一套。

不過這本小說可惜的就在於出場的精靈實在太多了,簡直是精靈佛跳牆,精靈就分很多種,還有好多的名字出現,精靈裡面還細分家族,光是要分辨哪個家族最適合用劍,哪個家族是音樂高手,就費了一番功夫,最後索性不管,只要記住海瑟和莫莉格就好。而罌粟花流浪的境遇也真夠離奇,好像在傳定時炸彈,一手接一手從來沒停過,幸好凱麗的命很硬,還能撐到結局那一刻,不然早就含恨而歸,無緣見到她的字母花。

最後奉勸海瑟和莫莉格,無論你們是好精靈還是壞精靈,我想妳們還是回蘇格蘭山中比較好,你們要是繼續待在城市裡面,哪一天把城市搞垮了都有可能,就算不搞垮也會有人為你們爭風吃醋的,根據海瑟所言她很厲害(?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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