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就是時尚:VOGUE創意總監,時尚世界的祕密武器。她,決定下一波的流行語言與三千億美元的時尚產值

葛蕾絲‧柯丁頓

漫遊者,2014


時尚是什麼?

我從模特兒選秀節目開始認識這個產業,後來開始接觸雜誌、模特兒、攝影、設計師、服裝設計等,幾年下來我還是個半調子,從來都不敢妄稱自己懂時尚,頂多認得幾個牌子或是知道設計師的名字和風格,但你要我戲說從頭,我還是不行。越是接觸的多越是感覺到自己的渺小,在上季寫完時裝周以後,我就停筆,我還不夠格,需要纘積更多的東西後,才能夠繼續追尋我的夢。

葛蕾絲‧柯丁頓是誰?我想一般人大概能夠知道Anna Wintour已經要偷笑了,紀錄片《September Issue》大概看過的也沒幾個,大多數人也許就覺得電影《穿著Prada的惡魔》就是時尚圈的樣子。可是除了奢華以外,時尚其實有著不同的樣貌,例如設計師每季必須要精準的抓當季的設計,並且挑選適當的顏色,PANTONE每季都會選出當季的重點色,那是一個參考。而辦一場時裝秀,不是只靠設計師的名氣,事前的宣傳、公關安排、事後的媒體曝光還有細節的收錄,都要經過計算。時裝秀後,設計師會參考專業人士的意見,去修改衣服的設計,讓它更貼近市場,讓它更容易賣,接著拍攝廣告宣傳,甚至是要結合其他的品牌做曝光。

時尚不是你看到得光鮮亮麗,我想葛蕾絲‧柯丁頓,她作為一名編輯,特別是她從模特兒開始當起,然後轉行成為雜誌編輯,進入VOGUE UK工作,後來從英國跑到紐約發展,成了Calvin Klein的總監,又再回到編輯的身分效力於VOGUE US,她相當得清楚時尚產業工作者靠的是本事。

據這本書的揭露,早期的模特兒要自己化妝、做髮型,而且拖著一個大皮箱到處跑,不像現在的模特兒被照顧得好好。當時候髮型師、化妝師的角色還沒有受到重視,模特兒自己必須要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,因而養成了她的品味。進入編輯工作後要和不同的攝影師溝通,還要和設計師搏感情,許多現在知名的時尚攝影施Bruce Weber, Steven Meisel, Annie Leibovitz, Peter Lindbergh都是她長期合作的對象,在這本書裡面講到的愛麗絲夢遊仙境,模特兒和設計師合作的那組照片,登在Vogue US 2002,也是我個人相當喜歡且視為經典之作。

我在看這本書的時候,真的有時尚其實是門科學,它不適合花瓶待著,不是那些自稱為女神或名模的五四三說的膚淺的東西,它需要經過計算,你可能只是看到一組雜誌的作品,可它照顧到多少細節,從眼妝、衣服到髮型,再到攝影師的選擇、場景的安排還有故事性,你無法只憑著一張臉就待著。它需要頭腦才能工作下去,所以葛蕾絲‧柯丁頓的工作,其實是充滿辛苦和疲憊,且她永遠得走在最前面,辨別真正的潮流然後創造火花呈現於讀者面前。更別說她的老闆是真正的難搞和挑剔,完美主義者。

我喜歡這本自傳,雖然好厚好厚的一本,可是讀起來超級有趣,說實在話的我覺得那才是真正的工作,創造新的東西創造永恆的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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