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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這一年讀過多少書,也從沒想過自己會這麼愛讀書,究竟書對我的意義是什麼?曾經,讀書是一種挑戰,規定自己每個月得讀三十本才行,這兩年下來,我的確達到了這個目標。
可是書讀的再多有什麼用?如果閱讀只是卓別林的默片表現,那讀的再多,也無法從中得到快樂。記得高中讀過幽夢影,有這麼一段:「少年讀書,如隙中窺月;中年讀書,如庭中望月;老年讀書,如臺上玩月。皆以閱歷之淺深,為所得之淺深耳。」在讀了這麼久的書,也終於可以分辨哪些書只是出版社故意拿來騙讀者的錢(雖然這麼說有點不對),可是很多的作家確實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拿舊把戲來騙讀者,而非是他們嘔心瀝血之作。漸漸的,我讀書越來越仔細,可以瞧見情節的詭異,可以瞧見劇情的下一步,可以驕傲的說比以前還要會選書,也更有眼光。這一切的一切,讓我很珍惜。
現在我閱讀是為了我自己,每次翻開書,就會感覺到書中的靈魂在跳舞,他們用舞步來演出這場戲,我是唯一的觀眾。或許這年代會讀書的人很少,會愛閱讀的人更少,我也不會勸人讀書(現在開始),套句學校老師說的老話,你讀不讀書是你自己的問題,讀的多也是你自己獲益,我又何必一相情願,我又何必自視清高!說真的,我是真醉於書中,那是一生中最大的樂趣,也是我難得的優閒時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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