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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age.php.jpg 史蒂芬金(2010)。魔符。台北市:皇冠。


第一次看史蒂芬金的小說耶,對啦就是那個名字很響亮,大家都很愛的史蒂芬金,所以我其實是很大驚小怪,不過趁現在加入史蒂芬金讀者俱樂部,應該還不遲吧,我想。

魔符閱讀完後,我覺得我前面有一座旋轉木馬,不停的在繞動,嘴巴開始不由自主的唱王菲的「旋木」。一想到傑克走過長長的海岸線,不時的穿越魔域,莫名的說起魔域話(鬼話?),途中還要面對一堆心理變態的分身,我就覺得好笑,顯然我很沉浸在書中某些有點暴力血腥的情節。

魔域的小說設定也很有趣,B級片女王的兒子傑克,必須去到亞罕布拉飯店解救自己的母親脫離險境,免不其然的一定會有壞人出現,這名處心積慮要迫害他的就是父親事業的合夥人─摩根‧史洛特,傑克不只要要在現實中逃匿,免於被魔根抓住,也還得閃躲摩根在魔域裡的分身,對他伸出迫害的魔掌。反正就是要小心世界之外的平行世界,任何妖魔鬼怪都會出現。

一時,這名乳臭未乾、還沒成年的臭小子就踏上旅程。當然,勇者都會遇到很多難關,不是被滯留在酒吧裡面當可憐的童工,就是莫名關進感化院內,成了霸凌的對象。總之,如果我是小說中的傑克,一定會說老子不幹了,只是要我母子倆簽個名而已,何必千方百計的暗算我呢?所以說,傑克真是個了不起的孩子。

在這本小說中,最有趣的角色反倒不是傑克,而是他的好朋友,這世界可能唯一會相信他的少數人─理查。理查就是那種小時候受過心靈傷害,被嚇得半死不活,所以徹頭徹尾的逃避有魔域這件事,一路上要死不活,看他被自己的幻想整的半死,我真的快要笑翻天,雖然是很沒有同情心,但我真的覺得這角色很有喜感。史蒂芬金把這種心理創傷,運用在一名青少年身上,結合夢境的超現實和鮮明的個性,小說的特點就更加突出。

當然,這本書的壞人也真的讓人恨得牙癢癢,如果你看過了,一定會對葛登納牧師這個角色懷恨在心,實在是有夠變態。但不得不說,我太喜歡這種描寫假神聖之名行迫害之實的角色,大概因為我是腹黑人吧!不過,我看完這本小說也是有小小的難過,畢竟還是會死人,死得這個我很喜歡耶,好單純好天真,只能說地球是很危險的,快點回魔域去。

總之,娛樂性十足大概是我對這本書下的最適合的評價,不過他其實寓意深遠,只是教育性完全被忽略了,這大概就是史帝芬金暢銷的原因吧,只要血腥暴力加恐懼,不要嘮叨廢話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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